110年 - 第四屆「新民棋王選拔賽」比賽辦法

       

110年 第四屆「新民棋王選拔賽」比賽辦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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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比賽宗旨:
提倡正當智力活動,宣揚象棋文化,發揚國粹。

二、主辦單位:
社團法人桃園市象棋發展協會

三、比賽時間:
預賽1.111年1月15日(星期六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預賽2.111年2月13日(星期日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預賽3.111年3月12日(星期六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預賽4.111年4月10日(星期日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預賽5.111年5月14日(星期六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預賽6.111年6月12日(星期日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決賽、111年6月25日(星期六),上午09:15至下午17:00。


四、比賽地點:
桃園市桃園區新民街80號二樓。

五、比賽資格:

預賽:所有象棋愛好者,本會會員免費參加,非會員新台幣500元整。

決賽:六次預賽中取【最佳三次的預賽分數】之總和分數,由多而少依序計算名次,取前6名進入決賽爭取【新民棋王】頭銜。如【最佳三次的月賽分數】累計大分相同,依序再比【六次預賽】之大分總和、對手分總和、勝局數總和,由多而少依序計算名次。不克參加者則依名次順位遞補之。

六、比賽方式:

預賽:採個人積分編排制(瑞士制)六輪,每局基本用時20分鐘,每走1步加5秒。
決賽:採單循環制,每局基本用時30分鐘,每走1步加5秒。

七、比賽規則:
採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(若有新規公布則採新規)

八、獎勵辦法

預賽:(頒發獎金 [新台幣])

名次
1
2
3
4
510
金額
500
400
300
200
100

決賽:(頒發獎金 [新台幣])

名次
1
2
3
4
5
6
金額
10000
6000
5000
4000
3000
2000

決賽獎金贊助者:理事長  黃宏仁先生

九、
附則:

1.      每次比賽,將另公布詳細比賽簡章。

2.      比賽日期為預訂,若遇不可避免之因素,將另擇期比賽。

3.      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於開賽前或當天修正公佈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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