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 - 新民棋王選拔賽3-3
202103 第三屆「新民棋王選拔賽」
3-3簡章
一、比賽宗旨:
提倡正當智力活動,比棋品、競棋德、增棋友、長棋藝。
二、主辦單位:
社團法人桃園市象棋發展協會
三、比賽時間:
110年3月21日(星期日),上午09:00至下午17:00。請選手於08:50前完成報到
四、比賽地點:
桃園市桃園區新民街80號二樓。
五、比賽規則:
採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。
六、比賽方式:
本次比賽限36人,採個人積分編排制六輪,
每局基本用時25分鐘,每走1步加5秒。
七、報名方式:
即日起開始於「桃園新民棋友會Line群組」留言報名。
八、 報名費:
非會員500元整,請於報到時現場繳交,本會會員免收報名費。
九、獎勵辦法:(頒發獎金 [新台幣])
名次 1 2 3 4 5~10 金額 5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
名次 | 1 | 2 | 3 | 4 | 5~10 |
金額 | 500元 | 400元 | 300元 | 200元 | 100元 |
十、附則: 九、附則:
1.
本比賽【每六次月賽】為一屆,此次為第三屆的第三次月賽,每次得分成績(含對手分)均列入統計,每一梯次取【六次月賽分數中最佳三次】之分數總和計算名次,分數最高者得擔任第三屆『新民棋王象棋挑戰賽』之擂臺主,第二名至第六名則為挑戰者;不克參加者則由後續名次依順位遞補之。
※『新民棋王象棋挑戰賽』的比賽獎勵辦法,詳見記事本簡章。
2.
棋手請保持會場秩序與整潔,絕對遵守大會規定及裁判判決。
3.
人力有限,請先下完的棋手協助計步事宜,裁判僅針對犯規行為與待判局面判決。
4.
會場禁菸與嚼檳榔,請棋手維護會場內外(樓下)環境清潔、保持形象。
5.
比賽時需將手機關機,手機響鈴或螢幕亮者一律判負,上廁所時手機須置於桌上。
6.
報名後不克參加者須事先通知,無故缺席者往後謝絕報名本比賽。因故遲到請先向主辦單位報備,遲到逾5分鐘者,對手得開始按鐘計時。
7.
本次比賽由協會供應茶水,午餐自理。
8.
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於開賽前或當天修正公佈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