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冬季「新民棋王象棋挑戰賽」 比賽辦法


2020冬季

第二屆「新民棋王象棋挑戰賽」

比賽辦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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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比賽宗旨:

提倡正當智力活動,比棋品、競棋德、增棋友、長棋藝,宣揚象棋文化。

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桃園市象棋發展協會
  獎金贊助者:黃宏仁 先生


三、比賽時間:

2020年12月27日(星期日),上午10:00至下午18:00。
請第一場選手於09:50前完成報到。
第一場之後挑戰者請於預定時間10分鐘前報到。


四、比賽地點:

社團法人桃園市象棋發展協會
桃園市桃園區新民街80號2樓


五、比賽方式:
  • 擂臺主與五名挑戰者以「新民棋王」象棋賽之比賽成績,依前名次挑選出來。
  • 比賽預訂場次:一(10:00)、二(11:30)、三(13:00)、四(14:30)、五(16:00),比賽前由主辦單位協調挑戰人員順序,一律猜子決定先後手。

  • 比賽前由主辦單位協調挑戰人員順序,一律猜子決定先後手。
  • 每局基本用時30鐘,每走1步加5秒;倘若和局則加賽
  • 「6'+5" vs 4'+5"、和棋黑勝」超快棋,由前局執黑方選擇先後手。
  • 擂臺主每場後得有20分鐘休息時間。

六、比賽規則:

採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


七、獎勵辦法:

每局勝者獲新台幣5000元整,沒得獎金者補助車馬費1000元。


九、附則:

  1. 棋手請保持會場秩序與整潔,絕對遵守大會規定及裁判判決。
  2. 挑戰人員順序確定後,例行發佈正式簡章。
  3. 本比賽於每一梯次「新民棋王選拔賽」(六次月賽)後舉辦一次。
  4. 每梯次「新民棋王選拔賽」中取【最佳三次的月賽分數】之總和分數計算名次,分數最高者得擔任『新民棋王象棋挑戰賽』之擂臺主,第二名至第六名則為挑戰者;如【最佳三次的月賽分數】累計大分相同,依序再比【六次月賽】之大分總和、對手分總和、勝局數總和計算名次。不克參加者則由後續名次依順位遞補之。
  5. 比賽時需將手機關機,手機響鈴或螢幕亮者一律判負,上廁所時手機須置於桌上。
  6. 本次比賽由協會提供礦泉水(午餐自理,避免製造過多廚餘垃圾);現場提供油性簽字筆,請標示名字以利辨識。
  7. 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於開賽前或當天修正公佈之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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